一般来讲,当涉及到协议
变更抚养权时,这种变更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只有当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也就是双方内心真正的想法都体现在了协议中,并且此协议不与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不会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时双方又都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时,这样的协议才会被认定为有效。
然而,倘若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存在诸如
欺诈行为,即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来误导另一方,或者是受到
胁迫,被迫签订了该协议,又或者是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出现了重大误解,对协议的内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协议可能就不会被认可为有效,甚至有可能被认定为
可撤销的协议。
另外,变更抚养权并非仅仅签订协议就可以,还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
比如,需要向法院提出
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请求,然后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公正的裁决。
只有当法院作出了变更抚养权的判决之后,这种变更抚养权的行为才会具有
法律效力。
总之,对于协议变更
抚养权变更协议的有效性,不能一概而论,而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
为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签订协议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
离婚后,
孩子抚养权归小朱。后来小朱和小李签订了变更抚养权协议。小胡是小李的朋友,他发现小李签订协议时似乎是被小朱
欺诈才同意的,因为小朱隐瞒了自己不良的生活习惯。小朱认为协议已签就有效,而小李觉得协议应无效。小丽作为中间人也不知如何是好,小静则建议走法律程序。
案情分析:1、若小朱确实存在欺诈行为,此协议不符合双方真实意愿的要求,可能无效。
2、虽然有协议,但变更抚养权还需经法定程序,如向法院申请,法院审查裁决后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