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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到谁的名下就归谁使用吗

时间:2024.12.29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07人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土地确权的对象是特定的某人,那么在法律所允许的范畴内,这块土地就归其进行使用。
土地确权其实就是一个法定的程序,主要是用于确认土地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等相关事宜。
当完成确权工作后,土地的使用权就会相应地归属于已经登记在案的权利人。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能够清晰地明确土地的归属情况以及使用权益,从而有力地保障权利人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同时也能享有相应的收益等权利。
不过,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绝对不可以随意改变土地的用途等。
倘若出现了争议或者是特殊的情况,那么很可能就需要借助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和确认。
总而言之,土地确权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土地的使用归属,但是在实际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依然需要始终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操作,以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就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产生争议。该地已确权给小朱,但小李称自己多年来一直在使用这块土地且有一定投入,认为土地应归自己使用。小朱则坚持依据土地确权结果,土地归自己使用,不允许小李继续使用。
案情分析:
1、根据土地确权相关规定,该土地已确权给小朱,小朱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2、小李虽多年使用并有投入,但未通过法定确权程序,其使用缺乏合法依据,不能对抗小朱的确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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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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