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
巩海冬律师,女,现任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作为法律人十多年来一直深耕法律行业,2年法官助理背景,5年公司法务背景。处理过标的过亿的建设工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参与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 巩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巩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8505295303,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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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依据民法典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父母应相互配合,通过协商确定探望方式与时间。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法院裁决,保障亲子交流的权利。

夫妻关系结束后,若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子女,男方应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探视权。若判决后女方仍阻挠,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仅限于消除障碍,不会强制干涉孩子人身安全。

夫妻关系结束后,若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子女,男方应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探视权。若判决后女方仍阻挠,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仅限于消除障碍,不会强制干涉孩子人身安全。

离婚后,若女方拒绝男方探望子女,男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协助实现监护权。如经民事诉讼达成离婚协议或男方已取得判决书,但女方仍阻挠探望,男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通常限于解除阻碍行为,不会对孩子采取强制措施。了解相关法规和案例,能更好地维护权益。可寻求律师协助。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不让探视孩子怎么解决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