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
定损工作完成之后,我们有两个
处理方式可供选择,要么对车辆进行维修,要么直接领取定损所确定的金额。
要是对方负有全部责任,并且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是可以不选择修车,而是直接领取钱款的。
不过这里需要特别留意,一旦直接领取了钱款,那么之后车辆的维修相关费用就需要由自己来承担了。
并且,如果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车辆因为本次事故而出现了一些其他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由于本次事故未完全修复所导致的,那么到时候就可能无法再向对方去主张
赔偿了。
与此同时,一定要
保证双方针对不修车直接拿钱这件事情,达成一份书面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好具体的金额以及双方各自的责任等相关内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在后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
纠纷。
总而言之,虽然存在这样一种选择,但是我们必须要谨慎地进行考虑,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很容易给自己带来一些本可以避免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负全部责任。定损后,双方
协商一致,小朱选择不修车直接领取定损金额。之后小朱车辆因本次事故遗留问题出现新状况,小朱想再向小李主张赔偿,小李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直接领取钱款后,按照规定后续车辆维修费用需自行承担,其再向小李主张因本次事故遗留问题产生的新状况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2、若双方当时未就不修车直接拿钱达成书面协议明确金额及责任等,小朱在主张赔偿时会更困难,因缺乏明确约定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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