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调解结束后,倘若对方拒绝执行调解结果,此时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重新进行
申诉。
2.调解协议是具备
法律效力的。
一旦对方未能履行该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我们就有权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促使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比如对对方的账户进行冻结,以限制其资金的流动;
或者扣押其相关的财产,确保这些财产能够用于履行调解协议中所规定的
债务。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重新申诉主要是针对已经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当我们认为这些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或者
违法的情形时,才会申请重新进行审理。
然而,调解并不属于
诉讼程序中的判决或裁定范畴,所以并不适用申诉程序。
4.倘若在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方存在
隐匿财产等妨碍执行的行为,那么我们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的线索。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妥善的处理,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总之,对于调解后对方不执行的这种情况,我们必须通过合法的
执行程序来捍卫自身的权益,而不能错误地选择重新申诉等不当的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经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小李向小朱支付欠款。调解结束后,小李拒绝执行调解结果,小朱不知是申请强制执行还是重新申诉,双方就解决途径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小李未履行协议义务,小朱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如冻结账户、扣押财产等措施促使小李履行义务。
2、重新申诉针对的是存在错误或违法的判决、裁定,调解不属于此范畴,所以小朱不能选择重新申诉。
3、若执行中发现小李有隐匿财产等妨碍执行行为,小朱应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