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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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需要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子女需要由谁抚养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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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贷款的用途,如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的,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2、子女不足两周岁,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