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婚前购买了一个房子,登记的是我的名字,平时是用于夫妻双方的居住,贷款是由父母来还钱,现在是与女方的感情破裂要离婚,房子是否需要进行分割呢

海南 - 南沙群岛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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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法律服务

地区:海南 - 南沙群岛

(1)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子的贷款如果一直由父母偿还的话,离婚时对方是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也无权要求分割婚后所偿还贷款部分的。但是你应该出具父母还贷证据,否则的话对方很可能主张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对你是不利的。(2)如果你不存在婚姻的过错(例如重婚、与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通常对方是无权要求你进行赔偿的。(3)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一人一半;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

2021-03-05 02:0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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