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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共同拥有小孩的抚养权吗

时间:2024.12.2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30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父母双方具备协商共同抚养小孩的可能性。
倘若这种方式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能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通常法院会尊重双方所表达的意愿。
2.在共同抚养的情形下,父母双方有责任共同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监护等各项义务。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那么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裁定抚养权的归属。
3.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共同抚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地分担抚养责任。
而是应该根据双方的实际状况和各自所具备的能力,来明确具体的抚养方式以及责任的分担比例。
比如,其中一方由于工作十分繁忙,可能在子女的生活照料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而另一方则可以在子女的教育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这样的安排能够更好地适应双方的实际情况,为子女的成长提供更适宜的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都希望共同抚养孩子。但在协商具体的抚养责任分担时产生争议,小朱工作繁忙,认为自己只能在经济上多支持,在生活照料方面力不从心;小李则觉得小朱不能逃避生活照料责任,双方僵持不下。最后他们未能协商一致,于是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协商共同抚养孩子,法院也会尊重双方意愿,前提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与保障权益。
2、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裁定抚养权归属,并非一定是平均分担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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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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