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深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10级
伤残,其
赔偿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
残疾赔偿金。
它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的,从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进行计算。
就深圳的标准而言,大致范围在7万多元到10万多元之间,具体数额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
其二,被
扶养人生活费。
此费用需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确定。
其三,
精神损害抚慰金。
通常在5000元到10000元左右。
除了上述三项主要赔偿外,还可能涉及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详细计算。
总之,总的
赔偿金额因个体差异以及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存在差异,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在深圳,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被判定为10级伤残。小朱向小李索赔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小李对小朱所提出的赔偿金额有异议,认为小朱计算的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残疾赔偿金依据相关标准有明确计算方式,但具体数额因个人情况不同而存在波动。
2、被扶养人生活费需参照一定标准确定,双方争议点在于对小朱计算方式是否准确。
3、精神损害抚慰金有大致范围,争议在于小朱所主张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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