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凡律师事务所
史廉政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自2022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任职于浙江律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主要办理刑事、民事法律事务,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等;在刑法、民法等法律领域积累了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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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若一方因婚外情导致另一方提出离婚,那么彩礼通常不会被退还。因为婚外情并不是法定的退还彩礼的理由。彩礼的退还需要满足特定的规定和条件。不过,要是婚后夫妻双方没有一起生活,或者彩礼的支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在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他可以请求退还彩礼。

通常来说,结婚登记后,要是没一起生活,或者因为彩礼导致给彩礼的人生活困难,那分手的时候女方要把彩礼还回去。不过要是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一般就不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了。具体要不要退,要退多少,得综合考虑一起生活的时间长短、有没有孩子,以及财产是怎么用的这些情况,这样才公平合理。

已婚夫妇共同生活满两年,男方提离婚,女方通常无需退还彩礼。但男方坚持要求退还,需满足一定条件:未领结婚证或婚后两年未共同生活。男方需提供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据,法院才可能支持。

已婚夫妇共同生活满两年,男方提离婚,女方通常无需退还彩礼。但男方坚持要求退还,需满足一定条件:未领结婚证或婚后两年未共同生活。男方需提供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据,法院才可能支持。

退彩礼的证据应当包括如下:(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证据;(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证据;(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证据。(四)已经离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