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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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装修未完致雨水渗至楼下,若房屋在保修期内,维修责任由开发商承担;若超出保修期,楼上业主需承担维修费用。若施工措施对邻居造成负面影响,应立即停止并赔偿损失,以维护双方权益。

楼上未装修房屋漏水至楼下,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在房屋质量保证期内,开发商应负责;超出期限,业主自担。若漏水因楼上邻居装修或用水不当导致,责任归邻居。若因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责任由其承担。建议先与邻居协商,无果可寻求物业或法律途径解决。

上层住户需承担四类赔偿责任:修缮费用、折旧费用、误工费用及其他损失。具体赔偿数额可自由协商,建议双方根据当地市场价水平共同决定最合理的赔偿标准。这包括修复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补偿因漏水导致的物品折旧、赔偿因漏水造成的工作时间和经济损失,以及考虑其他直接与间接的财务损失。

发现厨房漏水,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组织验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如因承包商疏忽导致质量不达标,发包方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免费维修、返工或改建。

新房装修后如楼上漏水,应先与楼上住户协商赔偿。若证实为开发商责任,则由开发商赔偿。协商无果可考虑同时起诉双方。损害赔偿数额既要满足受害者,也要起到威慑作用,预防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