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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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看守所家属会面需要先向看守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通过看守所的审核后,才能安排会见。家属在会见时必须遵守看守所的规定,不得违规。会见的方式和时间也会受到看守所管理的约束,在特殊案件阶段,会见可能会受到限制。

我国各地看守所对于家属探访的规定,会根据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对于未定罪的囚犯,其家属通常不能进行探望。而对于已决犯,其家属在获得批准后可以进行探访,每次探访的时长一般为半小时到一小时,具体时长则会根据看守所的运营情况来确定。

家属与被羁押者在拘留场所的见面受到限制,主要是为了保证案件调查和监管的安全。一般来说,只有在判决生效或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家属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特定的流程与被羁押者会面。在会面过程中,监管人员会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家属会见政策在我国看守所中因地域和案情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未判决之前,家属通常被禁止会见;但判决生效后,经批准可以面谈。对于已判决的情况,会见频次由看守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可能是每月一见,也可能是数月一见;每次会见的时长通常限制在半小时到一小时之间。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看守所对于家属与被拘留人员的会面有严格规定。案件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期间,尚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亲属不能直接与其会面,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