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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5.1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87人
律师解析:
债权人要想成功行使代位权,得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首先呢,债权人对债务人得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并且这个债权已经到了到期的时间啦。
这就像是你借给别人钱,到了还钱的日期,这是你能够行使代位权的最基本的前提呢。
其次,债务人得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呀。
也就是说,债务人本来应该去行使并且也有能力去行使自己的债权,但就是不去行使。
就好像有人明明有权利去要回自己的钱,却偏偏不去要。
再者,债务人这种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得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呢。
要是债务人不行动但没影响到债权人,那债权人也就没法行使代位权啦。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那种债权。
像那些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就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能对这些债权行使代位权。
只有当这四个条件全部都满足了,债权人才可以依法去行使代位权,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债权得到更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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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里律师

辽宁弘旨律师事务所

1996年参加工作,先后供职在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经济纠纷,商事活动有多年实战经验,2021年转做执业律师,主攻民商事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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