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拘留时间是从《拘留证》送达开始计算的,一般为3天,在这3天内公安机关会进行深入侦查。如果需要延长,公安机关最晚需要在第3天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会在3天内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1-4天,对于重大案件则可以延长至30天。检察院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不批准则会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

拘留期为30日,是从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议的那天开始计算,到第30天的24点截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拘留执行过程中,发现拘留不当,一定要马上解除对被拘留者的拘留,还要发正式的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通知嫌疑人之日起算,包括口头或书面宣布。在拘留决定书中,公安机关会明确告知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不同类型的案件刑事拘留期限可能不同,但拘留时间的计算起点均为公安机关正式告知拘留措施之时。因此,嫌疑人及其家属应该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果嫌疑人及其家属对拘留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期限往往是由案件的调查需求所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行为时,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的话,必须在将犯人拘留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和批准申请。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个期限可以被延长至一至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审查和批准的期限则可以延长到三十个自然日。

通常情况下,拘留10天一般指的是行政拘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受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员实施拘留起算时间应从其进入拘留所的那一刻起计算。对于治安拘留的期限,我们采用以天数为单位进行计算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当天刚进拘留所以之日不算在拘留期间之内,从次日开始才算是正式的拘留第一天。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如果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来限制人身自由,那么这段时间应该予以相应的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