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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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行人无任何过失行为,则应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起全部赔偿责任;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行人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那么可以借助这一点适当减少机动车辆方所负担的赔偿责任。反之,若机动车辆一方并未出现过错,那么仅仅需负起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义务。然而,若交通事故中的损害源于行人成心碰撞机动车辆所引发,那么机动车辆方在这种情况下将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关于酒后意外死亡责任划分的法律解释在关于因聚餐饮酒导致人员伤亡的责任认定方面,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实际引发人身伤害问题的饮酒当事人自行承受相关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然而,若是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出现了强迫他人饮酒、恶意怂恿他人过量饮酒、强行向他人灌注酒精等不当行为,或者没有能够确保其他饮酒者的生命安全得到足够保障,此时共同参与饮酒的当事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工作时死亡,雇主必须承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符合工伤鉴定标准,雇主就应该对家属进行赔偿。这些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包括工作时因工死亡、工作前后在相关工作时死亡、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等。

交通事故责任主要依据过错程度划分:单方疏忽全责;多方过错按影响严重性分为主要责任、共同责任和次要责任。无明显过错则为意外,无需担责。蓄意制造事故者他方免责。省级公安机关可细化责任认定标准。

摩托车因碰撞道路障碍物致人死亡,责任判定复杂。驾驶员可能为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方,具体与路面状况、气候、驾驶速度及警方判断有关。对警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若申诉无果,可诉讼追究存放货物者责任,要求其按比例赔偿,并提供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