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若对调解结果不认可,我们可依据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展开为期一段时间的隔离调查及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剖析,进而制定出合适的处理策略;对于此结果仍存有疑虑的当事人,他们有权向当地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至于涉及到的打架斗殴事件,如若造成他人身体轻伤及其以上程度的损害,那么这便涉嫌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处理双方矛盾引发的暴力冲突,需深入剖析具体情况。如对方先发起攻击且属正当防御,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反之,若非正当防御,施暴者需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在此前提下,对方率先攻击将成为考量因素,酌情减轻其责任。需依法妥善处理,确保公正公平。

在冲突中,先动手者被打伤的处理取决于具体情况:若伤情未达轻伤,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若伤势严重且对方非正当防卫,打人者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期三年以下,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冲突双方报警人的另一方,若双方均参与斗殴,则视为互殴。警方调解后,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豁免处罚。调解成功则不处罚,否则按法律处罚。涉及民事争议,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以达成和解并避免进一步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