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黎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学位,2018年正式执业,现任职于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八年以来,深耕广西本地法律服务市场,专注各类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积累了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一线办案经验和成熟的案件处理思路,熟悉本地司法流程、裁判尺度与办案惯例。 执业领域覆盖面广,核心深耕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与复议、山林土地确权纠纷,同时擅长处理房产工程纠纷、交通事故责任、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各类商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可全方位满足个人、企业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在刑事辩护领域,本人办案细致严谨、擅长精准突破案件关键痛点,精通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缓刑、罪轻及无罪辩护、二审改判等核心业务。成功办理多起帮信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聚众斗殴罪等重大刑事案件,多次实现当事人取保候审、无罪撤诉、大幅减刑、二审改判缓刑的良好结果,有效化解当事人刑事风险。 在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的群体性纠纷、大额经济纠纷、疑难合同纠纷办案经验。曾成功代理200余人商品房买卖合同集体维权案件,为当事人追回600余万元违约金;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多次助力当事人首次起诉即成功离婚、妥善分割财产、保障子女抚养权益;在劳动工伤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斩获十余万元工伤赔偿;同时高效处理多起跨境合同纠纷、商事仲裁、民间借贷、医患纠纷等案件,多次实现全额胜诉、大幅减损、款项快速兑付的维权效果。 执业以来,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诚信专业、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坚持一案一策、精细化办案,深度把控每起案件的细节与风险,拒绝模板化办案。始终将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务经验、高效的办案效率,为委托人提供精准、靠谱、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凭借扎实的办案成果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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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孕妇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

非法解除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者支付标准有上限,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试用期不签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要是试用期未超一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一起领。补偿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二者性质不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合同到期时女职工怀孕,单位通常不能不续签。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需延续合同,直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