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
徐孙忠律师,律所合伙人及执行主任,三级律师,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永嘉县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永嘉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委员、永嘉县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永嘉县人民法院特邀家事调解员、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调解员、永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永嘉县“法律明白人”讲师、温州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永嘉县行政复议陪议员。 曾获荣誉:温州市第八届“青年律师之星”;四次被评为温州市律师行业年度优秀党员;两次被评为温州市律师协会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律师优秀实务论文;荣获温州市“以案释法”微课比赛“优秀奖”、“公益普法抖音作品”,以及承办的案件被评为年度温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等。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建筑工程、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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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双方协商无果时,诉诸法律成为解决争端的无奈之举。此法耗时耗资,可能导致关系决裂,故应谨慎使用。然而,其决策性权威不容置疑,双方必须无条件遵从法院指令。

购房时如遇质量问题,应依据购房协议处理。买受人有权依据法律向开发商主张维修和经济赔偿,特别当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影响交付或经检测确认有问题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能要求全额退款。

房产所有权将优先归属于最早进行房产交易过户手续的购买者。若双方都没有完成过户流程,那么该房产将会被判给已经做出预告登记的购买者所有。如果双方均未对该房产完成过户以及预告登记的手续,那么此房产便会被判断为实际上由先期实际占有并使用的一方所拥有。

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建议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维修。若协商无果,可考虑第三方维修服务,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法律、法规支持下的调解。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房屋质量。

业主可与开发企业协商维修事宜并签署和解协议。若协商无果,业主可自寻第三方维修服务,费用由开发企业承担。双方若仍无法达成一致,业主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协会将依法调解。这些途径有助于业主解决房屋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