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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死亡有继承权吗

时间:2024.11.08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法定继承制度下,依次排列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所遗留财产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
然而,倘若父母在继承开始之前便已离世,则他们将无法再行使继承权
这是由于继承权的获得必须建立在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时仍然存活的基础之上。
若父母不幸早于被继承人离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本属于他们应得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将会由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及子女,依据法律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继承。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父母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遗产正式分割之前去世的话,那么原本属于他们应得的遗产份额可以依法转移给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这种情况在法律术语中被称之为“转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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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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