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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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财产继承事宜中,有权享有优先权的继承人依次包括配偶、亲生子女以及父/母亲。紧随其后的是外祖父/母、祖父母以及同胞兄弟姊妹,此份权利称为"第二顺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继承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一)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家庭成员之间,首先应当由配偶获得遗产;再者则轮到其亲生子女,随后是父母亲。

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中国法律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构成抚养关系需满足:经济供养、生活辅助与教育、可能的经济支援,以及家庭劳务支持。只有当养父母与子女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这些条件才成立。

若父母双亲不幸离世,涉及到的农田归属问题,首先应遵循其生前立下的遗嘱,依照该份遗嘱进行合法的继承或遗赠处理;若无遗嘱存在,则遵照法律规定,将农田田产归属于其配偶、子女与父母等亲属享有权益。然而,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因承包人离世而导致其所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其所拥有的农田田产并不允许被继承,而是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

若父母双亲不幸离世,涉及到的农田归属问题,首先应遵循其生前立下的遗嘱,依照该份遗嘱进行合法的继承或遗赠处理;若无遗嘱存在,则遵照法律规定,将农田田产归属于其配偶、子女与父母等亲属享有权益。然而,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因承包人离世而导致其所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其所拥有的农田田产并不允许被继承,而是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