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犯罪嫌疑人遭受监禁并送往看守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范,在尚未得到人民法院裁决之前,仅允许辩护律师与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亲属及朋友等非法律专业人士则无法接触到嫌疑人。此外,辩护律师如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在此情况下,看守所应立即为其安排会面,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允许家属探视1、在司法实践中,当受害者受到刑事拘留时,其亲属通常无法亲自前往探望,仅有辩护律师或指定的辩护人才能够代表他们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面谈交流。辩护律师享有与押解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以及书信往来的权利。2、若其他辩护人员得到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授权批准,同样也有权与押解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会晤及书面沟通。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能见面。在刑事拘留阶段,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为了避免影响案件的侦查和防止串供等情况的发生,家属通常不被允许与犯罪嫌疑人见面。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当涉及到刑事拘留的问题时,家属是无法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交流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表明,侦查阶段内有权与犯罪嫌疑人直接接触的,仅限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和第39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案件在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拥有与当事人会面的合法权益。

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时家属的通知时间对于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的情况,相关部门需向其家属发出通报。依据规定,被采取拘留措施之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但凡遇到无法通知或者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通知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进行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