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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对方没钱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4.11.08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880人
律师解析:
在实行强制执行过程中,假如对方未能支付所应负担的债务,那么相应款项是否能够立即追回并非绝对可靠,然而也并非全然没有任何可能性。
为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将采取多种多样的技术手段来搜寻和追踪被执行人的各种资产线索,例如,进行金融机构存款查询、不动产和机动车辆登记等公开信息统计。
若在此期间未能发现任何可供强制执行的相关财产,法院有权依法裁定此次执行程序告一段落。
然而,一旦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发现了被执行人拥有新的财产,当事人便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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