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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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死人,主要责任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旦被认定,惩罚非常严重。一般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刑罚会更重。

在重大过失导致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过失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逃逸等加重情节、是否进行了赔偿以及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等因素。如果驾驶员在事故后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如报案、抢救并认罪,那么他有可能获得法院的宽大处理。

醉驾造成人员伤亡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围更广、问题更严重,因此惩罚也更重。违反交通规范并引发重大事故属于交通肇事犯罪,若有逃逸或恶劣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危害公共安全罪则特指故意犯罪,行为人采用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处罚也会更严厉,甚至可能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因醉酒驾车而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对于这些事件,人们往往会对肇事者表示谴责,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肇事者明知醉酒驾车的危险性却仍然置之不理,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指控。这个罪名的性质非常恶劣,刑罚也非常严厉。醉酒驾车不仅对个人安全构成威胁,还会对整个社会的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严肃对待这个问题,严厉打击醉酒驾车的行为,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酒驾致人死亡和肇事逃逸都是很严重的。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