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遇到
汽车追尾事件时,首要之务在于确保现场原状得以保留,并立即拍摄事故现场的地理环境、车辆损伤状况以及相关的交通标识和标线等关键信息。
随后,您需要向当地的交通警察部门报告此起事故,并耐心等待警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的判定。
在此之后,双方
当事人应当尽快通知各自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作为
被追尾方,您需要向
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提交
定损及维修所需的各项资料,例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等。
保险公司将依据这些资料对事故车辆进行详细的定损评估,以确定最终的维修费用。
待维修工作顺利完成后,被追尾方可凭借修缮发票等相关凭证向肇事方及其所属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若双方就
赔偿事宜存在分歧,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提
起诉讼等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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