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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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立案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比如书证,就是书面的诽谤内容;实物证据,比如传单海报;电子数据证据,比如截图和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还有诽谤导致声誉、精神、财产损失的证明,比如心理诊断报告、工作收入受挫证明等。只有证据确凿,才能让诽谤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获取婚内出轨的可靠证据有四种方法:书证(保证书、悔过书)、视听资料(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亲朋好友的证词)和电子证据(聊天记录、邮件)。需要注意的是,收集证据时必须合法,不能侵犯他人的权益。

因为对方出轨而需要收集证据的时候,主要可以考虑这样来操作,固定容易丢失的证据;收集文字方面的证据,包括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等;采集视听证据,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采集现场证据,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等等。

受害方应尽可能多的收集间接证据,如与第三者交往的一些书信、互赠的一些礼物、电话记录、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派出所的证明、买房或租房合同等,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来证实同居事实,对打赢官司可能更有帮助。

1、直接证据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