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如接到法院
传票却无故未到庭参加
诉讼活动,则可能产生负面效应,承受后续
法律行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通常来讲,若被告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法官有可能在此情形下继续推进审判程序并作出判决,这将使被告失去为自己辩护以及提供
证据的机会,进而对案件的最终裁决产生重大影响,对被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至于原告方面,若其未能出庭参与诉讼,则可能被视为自动撤销
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