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申(信宜)律师事务所
梁英芸律师(联系方式:15113640883),是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大量的交通事故、离婚纠纷、债权债务等各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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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个人准备离婚时,他们会先商量好财产怎么分,比如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对方的,有没有共同财产等等。如果双方都很清楚,也都同意,那就可以在协议里写清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这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有一方故意不说或者偷偷转移财产,被对方发现了,那对方就可以通过法律,要求重新分这些财产。

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离婚协议是很重要的法律文件。我们要尊重其中对财产的约定。如果协议中没有提及某些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共财,房产过户是不会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一方拒绝过户,就可能会引起纷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明确财产的归属,然后才能进行过户。总之,离婚协议是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重要依据,我们要认真对待,尊重其中的约定。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双方自愿协议书》开头要先写上双方名称或者身份证号,然后就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什么协议,然后下面列举协议,最后就是双方签名就可以了。1、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2、正文:条款内容(1)协商目的;(2)协商目的责任;(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根据我国《民法典》,收养协议应明确:被收养者个人信息、赠送者基本要素、经济基础、抚养义务、收养条件、决定原因、职责、生效方式(签字、盖章、登记或公证)、终止抚养关系、财产债权处置、债务责任等。双方需符合法定收养条件,如收养者年龄、抚养能力等。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拟定领养子女协议,需先明确收养方、送养方及被收养方的基础信息,确保各方具备法律行为能力和权力资格。随后,详细列出收养形式、理由、保障条件等核心条款。最后,各方签署并注明日期,以备查证。遵循此流程,确保协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