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并未针对
保证责任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则在此情况下,
担保人应承担起主债权及与其关联的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多项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在无任何特约条款的情形之下,作为保
证人方需全盘负责上述各项事宜。
换言之,其任务在于确保
债权人为最大程度上圆满地实现自身权益得以贯彻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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