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阁下对于
强制执行的成果心存不满,首先应将此情况向负责此次执行事宜的法官进行详细反馈,以便深入了解实际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进步以及存在的挑战。
若您怀疑执行法官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不合规的举动,那么您有权向
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
此外,如若您获取到有关
被执行人新近拥有的财产线索,务请立即告知执行法院,以此来加快执行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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