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条件,并不包含以下几个层面:
1.合同中并无确切注明其借款金额;
2.
借款用途不够明确和具体化;
3.在合同中没有对还款期限作出明文规定等等。
实际上,民间借贷合同得以成立的核心要素是需要出借方与借款方就借贷事宜达成共识,也就是要有明确的
出借人以及
借款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然而,若以上述关键要素的缺失为前提,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无法将该合同视为已经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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