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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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指持卡人超过规定额度大量透支或长期拖欠,银行两次催款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如明知无力支付仍大额透支、透支后逃逸等。该行为给银行造成损失,破坏金融环境,影响公共秩序。

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还款的行为。在判定此类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透支金额、行为表现和还款能力等因素。如果持卡人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然大额透支或逃避银行催收,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信用卡恶意透支罪,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信用卡规定的限额或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催收两次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构成该罪需要综合考虑:非法占有目的、透支超限额或期限、催收后未偿还等因素。恶意透支会严重损害银行的利益,因此需要严格依法惩处,以维护金融秩序。

中国刑法视"透支消费且拒不偿还"为信用卡欺诈,按透支额度分为情节较轻(5万-50万)至极其严重(超500万)的恶意透支。相应罪行分别处以五年以下或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罚金额度从五万至五十万不等,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欺诈金额越大,刑罚越重。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等行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