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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延期审理期限有一个月吗

时间:2024.09.21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948人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案件中,延期审理的法定期限并非固定为一个月。
实际上,延期审理的具体时长乃是法院依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特别状况所全面评估后做出决策的产物。
普遍而言,延期审理的法定期限并无硬性规定必须延续至一个月。
通常情况下,之所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乃是由于出乎意想不到的特殊事态发生,使得案件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在既定时日完成审理工作,方才寻求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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