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故意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认定需要关注这五个关键要素:第一,恶意实施暴力行为,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第二,无理骚扰、阻挡、侮辱或恐吓他人;第三,严重非法侵占或破坏公私财物;第四,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导致失控;第五,行为必须出于恶意“寻衅滋事”,而非合理或合法行为。

在寻衅滋事罪中,主犯就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精心策划、指挥或者直接积极实施关键犯罪行为的个人。而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扮演次要或者辅助角色的人员。比如,主犯可能是事件的煽动者、组织和引导他人参与其中、率先采取暴力行为的人;而从犯也许仅仅是跟随在主犯身后、提供微不足道的协助或者受到威胁被迫加入犯罪行列的人。

对于未成年人的寻衅滋事罪如何进行判定,其主要标准可以归纳为如下三个要点:首先,必须明确行为人年龄尚未达到法定成年要求,即处在14至18岁之间;其次,从行为人主观心态方面看,必须持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即明知自身的行为将会对公共秩序产生干扰,却仍然坚持实施;最后,从客观行为表现来看,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诸如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者强行索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等行为,且这些行为的情节较为恶劣或者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行为往往发生在公共场合,对社会公共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触犯寻衅滋事罪,所指的往往是在整个借款环节中所出现的不合理争执、恶意干扰以及使用暴力进行追讨债务等行为,这些不当行为会严重扰乱公众秩序或者他人生活的平静与秩序。在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判定和裁决时,法院会深入分析,并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具体的行为方式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来做出判断。举例来说,如果存在频繁的电话骚扰、非法拘禁、恐吓威胁等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多人数构成的认定法律法规多人参与聚众滋事活动之行为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后,应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被告人纠集他人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后果,那么该被告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同时处以罚金刑罚。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是故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