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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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欺诈方有欺诈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其次,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如虚假陈述、隐瞒真相等。再者,被欺诈方因欺诈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最后,被欺诈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了意思表示。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首先,作为行为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其次,其行为方式需以虚构事实、掩盖真相为手段,以此诱使另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及履行合同时支付其款项;再次,该种行为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但仍抱持着希望或放任这种情况发生的心态;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的行为确实给对方当事人带来了实际的财产损失,且损失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合同诈骗罪的关键构成要素有二:其一,行为人主观上贪图非法所得,说白了就是不想还别人钱;其二,行为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玩了些猫腻,比如说假话、做假证、谎报履约能力等,从而骗到别人的财物。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还把公平交易的环境给搅得一团糟。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的成立须满足以下几个要素: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乃是国家对经济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秩序以及公民与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次,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再次,就犯罪主体而言,无论个人还是单位皆可以成为实施本次犯罪的主体;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本罪表现为在签定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金额达到较大标准的违法行为。此外,主观方面则表现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时的明知故犯且存在非法占有的明确意图。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合同诈骗行为,若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金额超过了两万元人民币,便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然而,倘若其诈骗所得财产数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那么便可视为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况,即可根据相关法条进行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