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回收偷来东西多少钱构成犯罪行为

回收偷来东西多少钱构成犯罪行为

时间:2024.09.0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76人
律师解析:
在分析探讨涉案资产拾得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以确定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之时,我们不能仅以涉案资产的价值作为唯一的衡量依据,还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通常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已然清楚地明白该涉案资产乃出自于犯罪活动所获及其衍生之收益,却依然选择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为他人代售或采取其他方式加以掩盖、隐匿等行为的话,则可能因此涉及到触犯法律法规的风险,严重的话甚至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