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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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第271条说了,如果哪个公司里的人,利用自己的职位之便,把公司的钱财偷偷地揣进了自己的腰包,而且这个数目还不小(3万块钱以上),那他就可能犯了个叫“职务侵占罪”的罪名。按照这条法律,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他坐牢,最多就是三年以下,还要罚点款。但是具体怎么判,还得看他犯罪的具体情况,比如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是用什么方法,这么做对公司和其他人都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之类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当公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应归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构成职务侵占罪行。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总价值在六万元到四十万元之间的财物。

职务侵占金额不满六万元的,一般不受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限制,但并不代表不会受到法律惩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公司内部的纪律处分,比如警告、降职、解雇等,严重的可能会被开除。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权者追讨被侵占的财产,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职务侵占罪乃是我国刑法所设立的一种罪名,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职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攫取财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门槛通常与涉案金额密切相连。尽管这一数值并未在法律文本中有详细规定,但从各地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将5000元至2万元视为启动立案程序的界线。据此而言,涉案金额为3万元的情况,完全有可能满足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条件。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刑事处罚,其判刑年限确实和其所侵占的财务金额有所关联,然而并不存在每种情况都一致的6万元起罚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职务上持有便利条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果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