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世远律师事务所
陈翠,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安徽世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研究生毕业后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后在法院实习、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已转变为一名“忠于法律、为客户利益着想”的专职律师。该律师为人诚恳、勤勉敬责,擅长领域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及刑事辩护业务。本律师本着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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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家属不签字是可以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执行并不以家属签字为必要条件。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会向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送达《拘留通知书》,告知其相关情况。即使家属拒绝签字,也不影响刑事拘留的执行。

一般来说,公安部门会根据法律规定,向嫌犯家属发布刑事拘留通告,不过这并不需要家属明确回复或签字。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公安部门决定采取刑事拘留等法律行动,应该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诉家属嫌疑人已经被拘留了。并且,通知内容一般包括《刑事拘留通知书》。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后,通常需要通知家属拘留决定,但家属并非必须亲自到场签字。公安部门拘留嫌疑人后,需要在24小时内通过《拘留通知书》告知其家属。这是一种正式的告知方式,以确保家属了解拘留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通常会依法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发布刑事拘留通告,不过,这并不需要取得家属的明确回复或签字。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公安部门决定采取刑事拘留等法律行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家属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情况。另外,通知书内容通常包括《刑事拘留通知书》。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不用家属签字,这是公安和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限制其自由的措施。 警察决定拘留后,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不需要家属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