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即使
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隐瞒了部分信息,但是其所怀有的归还借款的真诚意向以及之后所采取的积极执行
债务偿还的行动或举措,往往并不能被判定为对诈骗
罪名的成立负有
刑事责任的情况。
而诈欺罪的指控条件取决于多个因素,其中必须包括被告人以非法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且此等手段应当通过虚构事实或是隐瞒实情来实现。
因此,如果一个借款人尽管隐瞒了某些关键事实,然其主观意愿却是希望能够满足债务的偿还要求,并已开始实施任何有助于偿还债务的行为或展示出相应的举措,那么我们一般不会将其视为诈骗罪的
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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