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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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信用卡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大量财物的行为。通常来说,以下这些行为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在金融犯罪中,骗贷罪非常突出。骗贷人通过虚构事实、使用欺诈手段来获取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骗贷行为形式多样,包括编造虚假资料、伪造担保等。一旦骗贷行为给银行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就会构成骗贷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获得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从而给银行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常见的行为包括伪造资料以获取贷款、隐瞒真实财务状况、虚构贷款用途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贷款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利益,还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信用卡诈骗犯罪指的是某人用非法的手段,比如说伪造、冒用或者盗用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行欺诈活动,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还违反了信用卡管理法规,从而获取大量非法财物。这种行为对金融秩序的破坏非常大,也损害了信用卡持有人的利益,是一种很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行为犯还有危险犯的区别包括。行为犯还有危险犯的危害的造成是否是构成犯罪的条件,行为犯是法定的犯罪行为构成了犯罪既遂的犯罪,危险犯是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危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