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环境罪在侦查时如果取证的证据不足就会由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并释放犯罪嫌疑人;执法人员在找证据时就会从人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来进行侦查。

在没有受到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的情况下肯定不会有案底,即使是受到了行政处罚,可是,构成刑事犯罪的才会留下案底,行政处罚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跟犯罪行为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受过行政处罚也不会有犯罪记录。

污染环境罪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经过群众举报,环保部门认为企业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给公安机关,这样案件进入刑事侦查环节。如果污染环境跨区域,则应当由污染环境最初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