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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记录

朱** 宁夏-中卫市 强制措施咨询 2024.09.11 11:09:14 346人阅读

污染环境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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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搞了个污染环境的事儿,然后被警察给拘留了,这事最后有没有案底记在档案里?这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你最后真的犯了事,罪名成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当然是有案底记录的。不过你放心,这个刑事拘留不是什么大事儿,它本身并不能说明问题。就是可能在以后的法律程序里被判了刑的话,那这个案底就跑不了了。你知道咱们国家有个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吗?里面说过,没经过法院依法判决,谁也别想给人家定罪呀。所以,就算你只是被拘留了,但是最后被告没事儿或者检察院不起诉了,那通常也就不会留下案底。

2024-09-11 13: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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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因为污染环境被抓起来了,那这个经历会不会让你背上案底?这个问题可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最后到底会不会有案底记录,关键还得看最后怎么处理。假如你真的做错事了,警方也调查了,检察院也提起公诉了,法院也判刑了,那当然就有案底。但是,请注意,现在只是被刑事拘留而已,这并不代表你肯定要有案底了呀。后续还有很多环节要走,比如说审判什么的,所以究竟有没有案底,还得看你在这些程序里表现怎么样,是被判有罪还是无罪。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法律上是这么说的:“未经法院判决过,谁都不能算犯罪”。当然,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后面又被证明是无辜的,或者检察官没有把案件提起公诉,那你可能就逃过一劫了,通常情况下也就不会留下案底。总之,这事要看具体情况来判断,不一定每个人都会有案底的。

2024-09-11 12:5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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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污染环境所引发之犯罪行为的被刑事拘留者是否将被记入个人档案的事件记录中,主要取决于该肇事人员的最终法律处置情况。假设经由警方、检察官以及法院的多方调查取证、审核审讯与审判后,该被拘留者被判定犯下了相应的刑事犯罪,并且需要接受刑事处罚的话,那么这样的案件就可能会被纳入到其个人档案的不良事件记录之中。然而,刑事拘留只是在司法程序中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直接意味着其将被记录为不良事件。但是,若在之后的司法程序中,该被拘留者被裁决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这样的行为便会被正式登记在个人档案中。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未经由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之前,不能对任何人进行实质性的有罪宣告。因此,如果仅仅是因为污染环境而被刑事拘留,但最终却被宣布无罪释放或不予起诉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并不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024-09-11 12:47:59 回复

对于污染环境罪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污染环境罪主观方面概述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具体可以表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可能导致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严重污染环境的危害结果发生。行为人在实施污染环境行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时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的,但是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严重污染环境)所持的心理状态是过失。(一)过失和故意的判断的重要性过失和故意是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司法实践中判断难度较大。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时,对于行为所持的心态是故意,那么关键就在于判断其对环境污染危害结果所持的心态,如果是过失,则构成污染环境罪,如果是放任(在实践中很少见“希望”态度),则构成故意,那么就不能作为污染环境罪处理,而一般会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处理。上述判断过程,在实践中不是很好把握,导致很多环境污染的犯罪倾向于采用“倒推”的方式定案:如果行为的危害结果很严重,就不按过失犯罪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便认定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最后判决行为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达到提高刑罚的目的。二、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属于故意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过形式,除了污染环境罪外,均为故意犯罪。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污染环境罪的新罪名,但并未明确规定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态,对此,实务界有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应该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目前,关于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态争议,实质上涉及对污染环境结果的不同认识。污染环境结果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经过一定年限或者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显现,目前科学技术手段很难确定污染结果是否发生,那么,对于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的结果,一般人不具备预见能力,对于无法预见的事情,刑法就不能苛责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根据刑法理论中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必须对犯罪构成要素有主观上的认识才能定罪,那么,在污染环境罪中,在对污染结果无法预见的情况下,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否突破了刑法罪过原则,笔者认为并非如此。虽然行为人对环境污染后果的主观形态难以判断是故意还是过失,但其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对污染环境行为形成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危险状态是能够预见的,于此就可以认定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是间接故意。综上所述,污染环境最有故意的和过失的,主要看污染人的主观心态的问题,但是污染罪的罪过形式是属于故意的,国家在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地球是个大环境,我们生活在地球这个大环境之中,理应去保护这个大环境而不是去污染它。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对于污染环境罪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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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没有受到污染环境行政处罚会有案底吗

    专业解答在没有受到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的情况下肯定不会有案底,即使是受到了行政处罚,可是,构成刑事犯罪的才会留下案底,行政处罚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跟犯罪行为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受过行政处罚也不会有犯罪记录。

    2024.09.29 296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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