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孟秀律师,副主任律师,合伙人,在14年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参与非吸、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开设赌场、故意杀人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刑事辩护。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2023年9月9日孟秀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行使了神圣的律师代表职责。2024年7月被滨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滨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 刑事辩护案例 1、胡某某污染环境罪,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法院判处缓刑; 3、徐某某盗窃罪,原量刑建议三年有期徒刑,经辩护后改判为缓刑; 4、徐某某诈骗罪,原量刑建议三年有期徒刑,经辩护后改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为缓刑。 5、幸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判处缓刑。 6、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7、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8、付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二审改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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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的申请时限通常不得超过七日。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该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十日。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刑事案件中,被警方拘押十四日并获批逮捕并非等同于必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其他刑罚。然而,这一逮捕行动往往表示检察院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名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而法庭最后的审判结果将是关于证据的质量、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辩护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之后得出的。

刑事拘留满三日后是否会面临批捕的命运,答案并非固定不变。批捕与否是依据检察院审理案件的实施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备的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考量。只有在认定具有逮捕之必要性的前提下,才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并不是所有在拘留期内的人员均会在三日之内遭受批捕的惩罚。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需要在拘留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请求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拘留时间一到四天。然而,对于那些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的重大嫌疑分子,他们的提请逮捕期则可依法延长至三十天。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检察院有责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在对需要逮捕的拘留者执行逮捕前,需要在拘留期满前的3个工作日向检方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限可以延长至4个工作日。对于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批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