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被指控犯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取保候审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间内,若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待时限届满之际,逮捕措施将会自动解除。然而,若取保候审期限已逾越一年,且并未收到有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提起公诉的正式通知,当事人可向执行机构进行咨询,以确认相关措施是否已经解除。
针对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况,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原有案件得以撤销、法院作出不起诉裁决、最终判决为无罪以及被告刑期已经期满或者需要调整相关强制性措施等。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未有任何行为逃脱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的追责,并且没有实施其他新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相应地,法院或者检察院便有可能决定解除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法律措施。
一旦取保候审的期满来临,通常情况下其强制性措施将自行解除。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文规定,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一旦达到法定的期限,就必须立即解除对其人身自由的限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有责任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前,依法作出是否需要变更、解除或继续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在以下特定状况下,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可能被启动:首先是案件被撤回;其次是不起诉决定;然后是被告获得无罪宣告;最后是罪犯服完其刑期或变更为其他强制性监管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明确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不适宜,那么他们有责任立即解除该措施。
取保候审的解冻时间没有明确规定。通常在案件侦查终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作出无罪或有罪裁决后,就可以解除取保候审。如果期限届满,办案机关必须立即解冻。具体的解冻时间取决于个案的进展和法律程序的完成情况,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