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
孔伟律师,现任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判断能力以及逻辑分析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擅长业务:刑事辩护 ;民商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争议,房地产纠纷,医疗纠纷等诉讼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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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是服刑,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有重大嫌疑的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其自由的措施。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期限是14天,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 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需要在3天内提请检察院进行审批,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1至4天,如果是重大案件,可以延长至30天。 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后,需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就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告知其原因。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三日内应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天或三十天。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如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整个过程最长不超过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