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起始日期从入拘留所次日起算,刑事拘留起始时间以《拘留通知书》时间为准且期限从执行拘留次日起算。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行政拘留入所当日不算,到第二日为一日计算天数,这是为了规范行政拘留的执行期限计算方式。而对于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除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要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家属,拘留期限从执行拘留次日起算,这样的规定是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拘留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1.一般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二者起始日期计算方式不同。行政拘留从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时间开始算,入所当日不算,执行到第二日为一日;刑事拘留起始时间以《拘留通知书》上时间为准,拘留期限从执行拘留次日起算。
2.对于行政拘留,相关部门应在送被拘留人入所时明确告知其拘留起始日期的计算方式,避免误解。在执行过程中要做好记录,确保日期计算准确。
3.对于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制作《拘留通知书》并通知家属。同时,要规范《拘留通知书》的填写,保证起始时间准确清晰,保障被拘留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法律分析:
(1)行政拘留起始日期从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时间起算,入所当日不算,执行到第二日为一日。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拘留天数的计算方式,保障了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合理的拘留时长计算。
(2)刑事拘留起始时间以《拘留通知书》上时间为准。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需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家属,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可不通知。同时,拘留期限从执行拘留次日起算,此规定规范了刑事拘留程序,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提醒:
不同类型拘留计算方式有别,被拘留者及家属应了解计算规则。若对拘留相关程序和时间计算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对于行政拘留,要准确记录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入所当日不算,从次日起开始计算拘留天数,相关执行人员要做好时间记录和告知工作,避免出现计算错误。
(二)对于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于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同时,要明确告知家属拘留期限从执行拘留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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