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
债务清偿工作,
债权人可依据我国现行
法规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程序。
根据本条例所述,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等各项法律文件,应当得到各方
当事人毫不迟疑的履行。
若借款方在此情况下仍然拒绝偿还欠款,则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
执行申请,以强制借款方履行其还款责任。
在提出此类申请时,债权人需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与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借款方的还款义务已正式生效并尚未得到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