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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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人们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必须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及其它必要的诉讼成本。然而,这条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律师服务费用应由何方承担这一问题,并没有做出明晰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律师服务费用通常需要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或当事人双方签订了有关协议,则律师服务费用可以视为上述法律条款所规定的诉讼成本之一,需要由当事人共同分担。

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原告需先行垫付案件受理费。若原告胜诉,被告将负责偿还该费用;反之,原告自担。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延期、减免或免除诉讼费。最终,法院根据判决决定费用承担方。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律师费一般由委托方承担,视为对律师专业服务的补偿。但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对方承担并获得支持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费用通常在双方事务所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