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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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亲戚借了你的钱却不肯归还的话,你得找个担保人才行。但是,这个担保人可不是随便谁都可以的。根据这项法律,如果你要找到担保人,那他就不能是机关法人,除非他是帮着把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再转给你用的那个人。而且就算是机关法人,他们也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当担保人。另外,那些以做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是不能当担保人的。

比如说主债权有多少钱欠款的日期保证的方法保证的范围还有保证的时间等等这些。但是,这两条法律规定里面并没说清楚保证人到底要不要替债务人还利息。实际上,在签保证合同时,大家都会把保证人应该负的责任写明白,比如包不包含利息这种事情。要是保证合同里头明明白白地写着保证人要给债务人还利息的话,那保证人就得按照合同上说的去付利息。但如果合同里没写清楚,那保证人可能就不用管债务人的利息了。

当我们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以后,在替他还清欠款之后,只要我们和对方没啥事先说好的东西,那我们就能在自己所负担的那部分责任里面去找那个借钱的人要钱,就像债权人对待债务人那样。但是。咱们得注意不能侵犯了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假设那个借钱的人真的赖账不还,那么我们就可以按照这个规矩去找他们要钱。作为担保人的你,首先得搜集证据,比如借出的合同担保合同还有还款的记录之类的。

当你的债主还不上你欠他的钱,这时候摆在你面前的就是两条路,一是赶紧把钱还给人家,二是你得去找个帮手来替你还钱,这个帮手就是我们常说的“担保人”。当然,找了担保人也不是就万事大吉了,你也要小心点儿,因为如果债主找不到你还钱,他们完全是可以去告你的担保人的。想要告你的担保人,其实也不难,只要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六百八十九条和第六百九十一条就行了。

做担保人的话其实也能让你有反担保的权利。就是说,假如借钱的那个人到时候不还了,那作为担保人的你就有权向他们提出让他们再提供另外一种形式的担保,这样才能保护好咱们自己的利益。所以,要是那个借钱的人真的还不起了,你作为担保人就能去找他,让他来履行这个反担保义务,这样就能让你的债权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