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瑞雪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执业期间不仅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建设工程案件,同时承办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资金上百亿的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等多类型刑事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取保候审、缓刑、二审改判等成功案例经验。 担任于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顾问。已为几十余家公司解决了其在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及相关领域的法律纠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案件、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公司股权纠纷、劳动纠纷处理、企业风险防范等。
咨询该律师
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可能触犯多项刑法,其中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些人通过黑客攻击等非法手段窃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民的权益,在日常生活中,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用于商业推广等现象屡见不鲜。

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是否包含商标权人主观上的过失这一问题,在裁定商标侵权案件时,通常不需要探究侵权方的主观心态,只需确认其在客观事实上确实实施了侵犯他人商标权益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获得了不应得到的财产利益,那么这样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主要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中担任相关职务的员工,通过运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特权和便利条件,私自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且这种占有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即造成单位财产的数额较大。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通常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非法侵入涉及到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及尖端科技等特定领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四个:一是未经授权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二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导致公众混淆;三是买卖侵权商品;四是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已注册商标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