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
处罚金或者单独适用
附加刑、
拘留在
徒刑以下
刑法或者有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并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
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
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
同时,对于因身患
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
犯罪嫌疑犯;
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在
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若犯罪嫌疑人涉嫌
盗窃电动自行车,只要满足上述法律条款中任意一项情况,即可能面临的刑罚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那么该犯罪嫌疑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均可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需
递交相应的申请资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犯罪嫌疑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对
犯罪事实的详细陈述、可能判处的刑罚的具体依据、以及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理由等等。
公安机关在对申请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之后,如认定符合相关条件,便可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并向其开具
取保候审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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