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
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这一
强制措施。
具体来说,如果在调查过程中涉及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比如预计会被判处的刑期相对较短,或者身患严重疾病,甚至是怀有身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再加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那么负责调查的相关部门就应当慎重考虑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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